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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收支两条线”规定进一步落实好

1999-12-11 来源:光明日报 张业清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10电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何勇今天在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专项检查汇报会上强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巩固已有成果,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努力取得更明显成效。

何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加强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领导,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2000年,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要全面展开,工作范围要进一步扩大,县级以上所有执收执罚部门都要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重点抓好公检法、工商和交通、城建、教育、海关等17个部门和地、县一级的落实工作。中央一级和省一级的执收执罚部门要起表率作用,带头落实好“收支两条线”规定。

何勇强调,明年所有执收执罚部门都要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六条标准继续抓好落实,着力做好几项工作:一是全面实行罚缴分离和票款分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所有执收执罚部门都要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二是逐步取消执收执罚部门的收入过渡账户。所有具有执收执罚权的单位,都要严格执行银行开户审批制度,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取消收入过渡账户,收取或取得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全部直接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开设有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三是按照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使用原则和“零基预算”的要求,统一审核执收执罚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和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完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财政部门既要加强对财政核拨资金支出的监管,又要增强服务意识,对执收执罚部门正常的经费开支及时审核拨付。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纪律。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财政、物价、银行、审计等部门,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部门和单位,要督促其及时整改。对违反规定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罚款范围,乱设银行账户,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或不履行收费和罚没职责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在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中,要加强对公款私存问题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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